根据《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HYZZ2025-004
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等信息如下:
序号(包) |
房产坐 落 |
建筑面积(㎡) |
房产出租底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招租需求 |
出租期限 |
1包 |
海棠园学生事务中心一楼超市对面玻璃房 |
18 |
14520 |
10000 |
照相馆 |
2025.9.1--2028.6.30 |
2包 |
樱花园超市外玻璃房 |
16.3 |
15647 |
10000 |
模拟练车机房 |
2025.9.1--2028.6.30 |
二、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一)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具备有效的对公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
(二)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三)须具有2023年以来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且未产生过任何纠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合同原件备查)。
(四)参加招租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五)承租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承租方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获得承租权后不允许转租、转包。(提供承诺书)
(七)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都不得同时申请,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供承诺书)
(八)已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承包经营商铺的并在合同期内的公司或个体户本次不接受报名。
(九)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包:①承租人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或工商企业,营业范围包含照相、摄影等相关业务(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经营者或法人需具备3年以上的摄影师高级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包:①承租人须具有五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含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等资质。(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提供室内汽车模拟练车机服务,要求练车机能够模拟真实考场科目,并完成多个考试环节的练习;提供驾驶理论学习服务等相关业务。设备数量不得少于3台,提供承诺书做入响应文件。
③具备有效的健康证证明(需提供2025年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承租人须知
(一)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本次招租的房屋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公用房产,如遇政府行为的改造和迁移、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三)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四)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确定好的营业项目(同时营业执照中包含此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五)装修要求
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对店铺进行改造、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鹤壁市及甲方的相关规范规定。
3.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应无条件配合市政、消防、燃气等部门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承租人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二)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至室外,不得整体转包,对于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分组转租等不合格的,招租人将限期整改,逾期未达要求的,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三)租期内严禁从事有噪音(含对外音响、风机风柜等)、娱乐(含棋牌社、游戏厅等)及可能污染环境、占道经营等相关业务,承租人须提前确定好所经营的项目并经学校同意后视为报名成功,不得私自变更经营项目。
(四)承租人必须在报名使用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开展自营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分租、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五)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的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六)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承租人承担全部处罚,并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七)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
五、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一)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房产租金采用一次性缴纳,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清租赁期内租金,不足一年的按年租金/12*月计算。
(二)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缴纳所租赁年限租金及保证金,半年按照报价金额二分之一执行。由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缴纳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合同作废。(提供承诺)
(三)税费缴纳:本次供应商报价不含房产出租产生的房产税、增值税、附加等税费,在学校与税务部门核对后,由承租人足额缴纳。
(四)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通讯费、电费、水费、物业费、采暖费等。例如:租赁期间房屋水、电费、取暖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根据鹤壁市水、电费、取暖费等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完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绝。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的构成及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包含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资格及要求1-7项相关证明资料及承诺书。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及其它要求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二)。
(四)报价单(附件三)。
(五)承诺书(附件四)
(六)响应文件必须用A4纸中文打印,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左侧胶装。
七、评审方法
(一)竞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竞价评审小组对各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竞价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三)竞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审时,响应文件中“报价单”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五)竞价小组要求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确定成交人:竞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租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申请人中,按照报价由高到地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如申请人报价相同,按照其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竞价小组经采购人授权也可以直接确定,并编写评审报告。
八、合同签订
(一)中标公司签合同前必须为驻校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当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否则不予签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二)合同签订后15天内自行办理鹤壁市淇滨区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如未按期完成,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合同作废。(提供承诺)
(三)招租公告的相关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九、公告时间
2025年 8月12日至8月18日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 8月19 日下午15:30
地点: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海棠园第二办公区招标采购科(海棠公寓1号楼西头2楼财务处招标采购科)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 8 月19 日下午15:30
地点: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海棠园第二办公区招标采购科(海棠公寓1号楼西头2楼财务处招标采购科)
十二、采购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部门: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监管处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92-3359166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科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92-3227939
2025年8 月12日